每逢佳節(jié)
親朋好友回家相聚
少不了娛樂消遣一下
注意了!
打牌搓麻也有可能構成犯罪!
今日的以案釋法
小編就來說說“賭博”案
以此提醒大家
娛樂活動可以有
賭博千萬不要碰!
案情簡介

2023年3月,被告人小春用電話聯系參賭人員到保德縣某村民家中,以麻將牌“推對子”形式進行賭博,當日參賭人數達二十余人。賭博期間,小夏在賭場上負責抽頭漁利,小冬負責為賭場放哨,后被公安機關抓獲。
法院審理

保德縣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小春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被告人小夏、小冬明知他人實施賭博犯罪活動而提供直接幫助,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三名被告人的行為已構成賭博罪,公訴機關的指控成立。結合三名被告人犯罪情節(jié)、認罪悔罪態(tài)度及社會危害性等情況,依法以賭博罪判處小春、小夏有期徒刑一年一個月至十個月不等的刑罰,并處人民幣六千元至三千元不等的罰金;被告人小冬以賭博罪被判處拘役五個月,并處人民幣罰金兩千元
法條鏈接
賭博將會受到什么樣的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七十條規(guī)定,以營利為目的,為賭博提供條件的,或者參與賭博賭資較大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jié)嚴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零三條
【賭博罪】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或者以賭博為業(yè)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
【開設賭場罪】開設賭場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情節(jié)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組織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參與國(境)外賭博,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jié)的,依照前款的規(guī)定處罰。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賭博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條規(guī)定,以營利為目的,在計算機網絡上建立賭博網站,或者為賭博網站擔任代理,接受投注的,屬刑法第三百零三條規(guī)定的“開設賭場”。
法官提醒
小賭不怡情,大賭更傷身。有人認為,賭博只是一種娛樂,然而沉迷于賭博,會讓人傾家蕩產,血本無歸,且極其容易衍生一系列的違法犯罪活動,組織、參與賭博更會受到法律的嚴懲。春節(jié)即將到來,打牌娛樂一定要適可而止,不聚眾、不放款、不抽頭,彩頭宜樂不拔高,適當娛樂別添“賭”,千萬別讓濃濃“節(jié)味”變得不是“滋味”。
(責任編輯:蔡文斌)